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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中国摄影金像奖问与答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 责编:张双双 2020-06-05

解析申报启事  提升有效申报

第十三届中国摄影金像奖问与答

经中国文联同意,备受关注的第十三届中国摄影金像奖即日启动申报工作。根据前两届金像奖申报、评审过程中发现问题梳理经验,金像奖组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本届申报启事相关要求向大家进行解读说明,以便参评者准确理解与申报。

问:制定“第十三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启事”的主要依据和原则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文联有关文艺评奖的要求和中国摄影金像奖章程的条款,是金像奖申报启事制定的依据。金像奖申报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导向性、专业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问:与上届相比,第十三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的奖项设置有何不同?

答:根据中央和中国文联的要求,第十三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的奖项设置和数额与第十二届相同,不作改变,即三个子项总额不超过20名,其中纪实摄影类总额不超过9名,艺术摄影类总额不超过8名,商业摄影类总额不超过3名。

问:如何理解申报启事中“参评纪实摄影类需提交摄影作品50幅,其中至少包含一组专题作品(20-30幅)”的规定?

答:一些摄影人对如何选送50幅纪实类作品不甚理解,担心选送作品不符合要求。为此,组委会办公室梳理了一下这条规定的几个层次,一是参评纪实类需要提交的摄影作品总数为50幅;二是50幅作品中必须有一组专题作品,且该组作品必须满足20-30幅的要求;三是扣除该组作品所占幅数,剩余的作品幅数,作者可以选择单幅或组照作品(1组或多组)。

问:申报启事特别提示强调“纪实类参评者应同时提供申报作品的输出文件和相对应的原始文件”,这条如何理解?

答:以往申报时,没有要求同时提交原始影像文件,在某种程度上也造成申报人没有认真仔细核对作品,最终发生申报作品违反启事规则,申报人与金像奖失之交臂的遗憾结果。此次提前要求提供原始文件,也是一种强调,希望申报人提高意识,无过失申报。

根据以往经验,有的参评者提出:“由于年代久远,底片遗失,用当时底片冲印的照片扫描而成的电子数据可否作为原始文件?且这些照片均在当年的杂志等刊物上发表过。”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以上两个条件都不能作为照片未做修改的佐证。纪实摄影类参评者在选送作品时,务必确保作品相应的底片或原始电子数据完好保存。如果实在找不到原片,建议更换其他照片。

大家都知道,因为作者对PS(特指后期制作)规范的认识问题,导致被取消相应资格的结果。所以,我们特别强调,所有报送纪实摄影类的参评者,一定要核实原始数据文件,一旦发生增加或删减画面内容的情况,即违反了申报启事的相关要求,将取消入选资格。

问:本届“艺术摄影类”申报要求中,对创作题材、形式、风格和技法不作限制,更明确了创作者自由发挥的空间。而众所周知,艺术摄影类作品往往存在如何对待作品后期PS的问题,那么,对于同一平台上竞争的PS和非PS两种影像表达方式,如何更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呢?

答:一直以来,这个问题的关注度很高,在金像奖的评审实践中,也做过一些探索。考虑到艺术摄影的丰富性及表现手段的独特性,在申报启事的“申报材料要求”一项中做了特别说明。即“参评此类的作品,如未对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的,应在该幅作品的标题后标注‘直接呈现’字样”。目的是方便评委更及时准确地了解作品的创作表现形式,从而对作品给予恰当的评价。

问:此次“商业摄影类”的参评条件说明,组委会是如何考虑的?

答:我们希望通过更详细的界定,让参评者有更清晰的认识,方便作品选送。另外,所谓商业摄影,既要评判作品的艺术价值,也要考量作品的市场认可度,相比第十二届“10幅作品经过实际商业使用或商业机构认证”,本届更突出强调商业摄影市场价值的特点,要求“至少需有10幅作品经过实际商业使用”。

问:“申报材料标准”里“特别提示”一项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答:中国摄影金像奖是经中央批准,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共同主办的摄影领域全国性最高个人成就奖。我们在每届评选工作结束后,都会对拟获奖人选的参评作品及材料进行公示。

根据往届评选及公示阶段出现的情况,我们发现总有一些参评者本来有可能入选,但最终却与获奖失之交臂。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纪实摄影类拟获奖人选的全部作品,必须调取原始文件用作鉴定,但作者却无法提交,因此本届要求申报时即须提供原始文件;二是艺术、商业摄影类,因可以有更多创意、制作空间,容易发生采用他人影像素材的著作权问题;三是其他相关事宜,如拟获奖人选填写的登记表等材料存在欠缺或漏项等。因此,“特别提示”是希望大家认真阅读申报启事,避免遗憾事情发生。

问:本届申报启事规定参评者需提供一篇2000—3000字的文稿,请具体解释一下?

答:这个要求实际上体现的是明确量化标准。量化准确有利于参评者明确要求,也便于评委评审把握,减少歧义或异议发生。提醒参评者,提供的文稿不可少于2000字,也不能多于3000字。

问:申报启事的“参评条件”中,“品行条件”这一项有什么涵义?

答:中国摄影金像奖与中国摄协举办的许多品牌展览,比如全国影展、中国国际摄影艺术节展、全国农民大展等,以及全国性摄影行业的品牌展览都不同,中国摄影金像奖评选的对象是人,而不仅仅是作品,获奖者是在摄影创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德艺双馨摄影家。品行条件其实在评选中是对参评者“德”的考量,是评选中不可或缺的内容。《申报启事》中将“品行条件”单列为“参评条件”之一,主要是要求参评人在认真准备作品和其他材料的同时,也要把自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影像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和对时代、社会、人民所作的贡献、所取得的业绩体现出来。

问:如何理解申报作品规格?

答:金像奖对申报作品的规格有明确的要求,分为长方形照片和正方形照片。由于作品尺寸的选择是作者依据各种因素综合考虑而成,不可能与矩形的尺寸规定严丝合缝,原则上一致即为合规。同时为了个性表达,作者也可能选择更加特别的呈现方式。因此,作品规格要求除了常规的矩形外,还作出了非常规比例照片的面积规定,目的是既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又给予参评者一定的表现空间。

再次提示参评者,要按照申报启事规定制作作品,且不得装裱、不得粘连,否则将不予受理。

问:金像奖申报的推荐途径有哪些?

答:金像奖申报不接受个人报送,参评者必须经有关部门或单位推荐。推荐部门或单位还需要在参评者的申报表上提出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否则申报材料无效。

在受理申报材料过程中发现,有个别参评者的推荐途径不符合要求,比较集中的问题是推荐单位为地市级(含)以下摄影家协会或摄影组织,而申报启事中明确规定中国摄协各团体会员单位和全国性摄影社会组织才有推荐资格。

最后,愿摄影家们积极申报,摘取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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