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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园》2020丝路国家青少年国际摄影活动(央企赛区)征稿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责编:张双双 2020-05-1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的重要指示,传承丝路精神、促进文明互鉴、推动丝路国家民间文化交流,由北京国际摄影周组委会、丝路国家摄影组织国际联盟、中国艺术摄影学会等共同主办《我的家园》2020丝路国家青少年国际摄影竞赛活动(央企赛区)即日开始作品征集。

一.参赛者要求:

1、央企赛区为中央企业、各省属国有企业的职工子女。

年龄在8-25周岁之间的青少年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2、竞赛将分为(A\B\C\D)四组,其中A组面向8-12周岁青少年征集摄影类作品;B组面向13-18周岁青少年征集摄影类作品,C组面向19-25周岁青少年征集摄影类作品,D组面向8-25周岁青少年征集短视频作品。A\B\C三组均可提交单幅作品及组照作品评选。

二、征集内容:

1、主题:我的家园

2、内容要求:凡是表现民族、家庭与校园的日常生活、节日盛典、自然环境、社会事件及自然与文化遗产等内容摄影作品、短视频作品均可参赛。

3、提交要求:每人选送摄影参赛作品总数不得超过10幅(组);组照每组限4-8幅;参赛作品必须注明题目、作者、国籍、年龄及邮箱;参赛作品附不少于30字的图片内容介绍或说明;参赛作品一律为JPE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不小于4MB;本竞赛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邮箱投送。参赛者须据实填写参赛表格。短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每位投稿者最多提交3部作品报名参赛。作品须以光盘或U盘形式投稿。请采用rmvb/avi/mp4格式。作品画幅尺寸不低于标准清晰度水平(720*576)。画质清晰,镜头稳定,画面饱满流畅,布局得当,作品要求表现力强,结构合理,视频剪辑合理,立意新颖。青少年可以分别参加摄影组和短视频组。

4、特别说明:参赛作品必须拍摄于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所投作品必须本人完全具有著作权;如果利用后期合成、删减或修改技术处理需要特别说明;获奖作品必须提供原始数据文件。

三.时间安排:

1、2020年7月15日:投稿截止;

2、2020年7月31日:作品评选;

3、2020年8月20日:入选作品在北京国际摄影周官网公示;

4、2020年10月中下旬:北京国际摄影周期间,获奖作品展览及颁奖仪式在中华世纪坛举行;展览结束后,将在丝路国家及国内进行巡展。

四、奖项设置:

1、“丝路之光” 金奖(A\B\C\D组各3名)颁发奖杯、证书、作品集、游学奖励

2、“丝路之光” 银奖(A\B\C\D组各5名颁发奖杯、证书、作品集、游学奖励

3、“丝路之光” 铜奖(A\B\C\D组共40名)颁发奖杯、证书、作品集、游学奖励

4、“丝路之光” 优秀奖(A\B\C\D组共120名)颁发证书、作品集

5、“丝路之光”优秀指导教师奖 (国内20/国际10名)对指导学生创作成绩优异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6、“丝路之光”最佳组织奖15名 (国內10名/国际5名)对组织集体参赛成绩优异的摄影教育开展单位或机构授予“最佳组织奖”,颁发证书、奖牌。

7、"丝路之光″优秀组织奖 30名 (国内20名/国际10名)对竞赛组织工作优秀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奖牌。

五、权利与义务:

参赛者权利:

1、参赛作品将有机会参与北京国际摄影周专题展览及其组织的中国各省市巡展活动;

2、参赛作品将有机会参与丝路国家摄影组织国际联盟成员国巡展活动。

3、参赛作品及作者介绍将有机会登载于丝路国家摄影组织官方网站及北京国际摄影周官方网站;

4、获奖作品将有机会入选《丝路国家青少年国际摄影竞赛优秀作品集》,获奖者将有机会参与竞赛活动宣传专题片的拍摄。

5、获奖作品被推荐运用于商业用途的,按比例获得稿酬。

6、“丝路之光″金奖和“丝路之光″银奖的获得者及"丝路之光"最佳组织奖代表将被邀请参加北京国际摄影周颁奖典礼,并参加讲座、工作坊、媒体见面等活动。

参赛者义务:

1、参赛人确认,其在申报阶段所选送的所有作品均为本人原创。参赛人保证其对于选送作品享有充分的著作权,并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

2、参赛人不可撤销同意并授予北京国际摄影周、丝路国家青少年国际摄影竞赛工作委员会及联合主办方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非排他的权利和许可,通过各种渠道在与"丝路国家青少年国际摄影竞赛"相关的媒体推广、新闻发布及在国內外巡展等公益活动中使用参赛作品。

3、凡投稿参赛者均将视为接受本次活动相关的约定和条款,包含并不限于在合作期内,参加与本活动相关的作品展示、项目成果分享以及产品使用体验分享会等项目的邀请及安排。

六、投稿地址:

央企赛区:

中国电力摄影家协会

投稿邮箱:

100571583@qq.com

联系人:姚炜   

电话:18072802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