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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决定性瞬间”大师:罗伯特·弗兰克去世,享年94岁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责编:张双双 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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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弗兰克(Robert Frank)在加拿大的新斯科舍省Inverness去世,享年94岁。作为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摄影师之一,他的视觉语言和个人风格改变了美国摄影,也改变了世界摄影的方向。他是无数摄影师的精神导师。 


20世纪后半叶的纪实摄影界,是布列松“决定性瞬间”“客观性摄影”一统天下的时期。而罗伯特·弗兰克以自己的第一本摄影集《美国人》一举改变了现代摄影的方向,他所实践的“主观性摄影”和“非决定性瞬间”对后来的摄影师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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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如一种先知般的影像预言,道破了美国的精神荒芜的实相,这本书改变了现代摄影表现的潮流,被称为是现代摄影的“圣经”。罗伯特•弗兰克重新定义了当代的摄影语言,他是美国现代摄影界的“教父”。


罗伯特·弗兰克,1924年出生于瑞士的苏黎世。他从16岁起就已经步入瑞士的摄影界,接受过严格的摄影专业训练,并且成为瑞士公认的具有才华的青年摄影家。然而,弗兰克无法忍受蕞尔小国瑞士的沉闷与狭隘,决心到当时最令欧洲青年向往的自由天地美国去一试身手。离开熟悉的瑞士而奔赴大洋彼岸的美国,对于弗兰克来说,充满了冒险和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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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弗兰克来到了纽约,他很快找到了一份从事摄影的工作——给著名时装杂志《哈泼市场》拍摄时装照片。这份杂志的艺术指导是当时美国杂志界大名鼎鼎的亚历克赛·布罗多维奇。对这份人人羡慕的工作,他只干了半年就辞职了。

这虽然与《哈泼市场》的一时停刊有关,但也确实与他无法认同时装摄影有关。性格深沉、喜爱思辨的弗兰克无从感受到只重表面视觉效果的时装摄影的吸引力,而美国的时装界甚至美国举国上下只以金钱为目的的拜金风气也令他无法忍受。因此他毅然决然从可得浮名的时装摄影界抽身,开始了一个自由摄影投稿者的生活。

对于一个自由摄影者而言,除了拍摄一些解决生计的必需的摄影订单以外,基本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己喜欢的题材。这时,纽约这个现代大都市的芸芸众生的日常生活、现代都市与都市人的关系以及都市本身的魅力,成为这个对人的生存状态有着本质关心的摄影家的第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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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在拍摄纽约的同时,也接受订单到欧洲拍摄,他会在完成拍摄任务后对包括巴黎、伦敦这样的都市作一番考察。对他来说,都市这个人工的文明容器中盛载了最多的当代文明的资源与素材,从这里可以找到穿越都市文明表象抵达西方现代文明本质的图像。

然而这个身在美国的外国人,始终得不到美国社会的认可。他拍摄的作品模糊虚焦、不对称、地平线歪斜,处处碰壁。著名的《生活》杂志一再拒绝他的照片,由精英阶层组成的马格南图片社也拒绝他成为会员,弗兰克在美国始终是一个异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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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的作品模糊虚焦,得不到美国社会的认可

弗兰克看《美国人》

1954年,在美国摄影师沃克·埃文斯的鼓励和支持下,弗兰克申请了古根海姆奖金,以图对美国文化与美国人作一番视觉考察。沃克·埃文斯在推荐信中将他描述为“天生的艺术家”,并称他的目的是通过摄影这一方式“观察与记录加入美国国籍的人们在美国发现的、诞生于这个土地并正在向外扩展的文化所具有的意义”。至此,弗兰克成为古根海姆奖金史上第一个外国人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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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尔良的电车,《美国人》首版的封面,黑人和白人只能乘坐不同的车厢,表现了美国的种族隔离现象。

1955年,弗兰克开着一辆破旧的二手福特车,开始了史诗般的旅程。尽管周游了美国大地,但他的主要拍摄地点多为大城市,如纽约、洛杉矶、底特律、芝加哥等地。弗兰克以一个“异邦人”的清醒的旁观,对美国的都市文明做了深入的观察。

他拍摄的内容,基本上都在公共空间内,有路人、政治集会、汽车影院、教堂、公园等。他拍他人不屑一顾的男人女人,或是从符号和物件上来对其进行定义。他一个城市到一个城市,拍摄了路人、流浪者、新婚夫妇,基督教的十字架、自动点唱机、邮筒、棺材、电视、很多的车还有无数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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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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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电梯的女子

《美国人》描绘的代表爱国主义的标志透明而没有意义;公众庆典是如此空洞;宗教已搀杂商业元素;政客们,好一点的看上去或是愚蠢或是高高在上,差一点的不是自大狂就是腐败分子。看了《美国人》,你会觉得一个货架上摆满商品的国家其实并不允许有真正自由的选择、表达和思想。会觉得美国看上去到处是醉人的笑容,似乎每个国民都乐观向上,但事实上毫无乐趣、沉闷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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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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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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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

经过两年时间的拍摄,他从两万七千多张底片中选出了83张照片,按照纸上的电影叙事进行编排,结集为一本名为《美国人》的摄影集。

虽然《美国人》是弗兰克在美国拍摄的关于美国的社会现状,但这本摄影集首先是在法国出版的。直到1959年,《美国人》才出了美国版,并遭到了当时几乎所以杂志和电视的诋毁。

在《美国人》中,弗兰克一反以往的摄影表现准则,影调、焦点、构图等似乎都在有意与人们习以为常的习惯作对。在《美国人》中,繁荣一片的美国成了颓败、孤独、感伤的大地。技术至上论者认为他的照片在技术上尚未合格,许多照片对焦不实、构图失衡、颗粒粗糙,而一些保守派卫道士则认为他无视美国的“光明”,以一种充满恶意的眼光拍摄了美国,激烈者甚至给他贴上“反美”的标签。《大众摄影》杂志这样评价弗兰克的作品:“没有意义的模糊,粗糙的、灰雾的、倾斜的地平线、大面积的歪斜。”他们还评价弗兰克是“一个无趣的,憎恶收留他的国家的人”。

然而,当十年后的性与民权革命发生时,新一代艺术家们开始认可弗兰克,所有曾经的负面评价都被忘却。弗兰克的《美国人》成为了处于拜金热潮与冷战恐惧下的美国人的焦虑、不安、冷漠、疏离的最好图像。评判家们称弗兰克是天才,称《美国人》是静止的电影,是没有情节的小说,是没有音符的交响乐,称弗兰克用胶片抓住了人们的灵魂。

弗兰克与凯鲁亚克

西方评论界经常把凯鲁克亚(美国“垮掉的一代”代表作家)的《在路上》形容成《美国人》的文字版。弗兰克也确实与凯鲁克亚的理念相一致,他们都对美国的主流文化不感兴趣。凯鲁克亚还为美国版的《美国人》撰写了序言,他在序言中这样写道:“谁不喜欢这些照片的必然不爱诗歌。不爱诗歌的人直接回家去看骑着温顺马儿的牛仔。”

无需证明自己的摄影家

当弗兰克的天赋被认可时,他却把摄影放下了,他不想重复自己。弗兰克撂下一句话,“我已无须再用摄影证明我的才能了”,就转头拍电影去了。

而且,当他的摄影作为艺术品在市场上炙手可热时,他将全部原始照片、底片捐赠给美国华盛顿国家美术馆并宣布不再制作那些照片。他说过,我要尽我的一切努力,不把自己和某一张照片联系在一起。他曾撕毁、破坏自己的照片。有一张照片,显示了他用钉子把一叠照片从正中钉穿,用铁丝捆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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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的妻子和儿子

之后的40年来,弗兰克拍了三十多部电影和纪录片。他曾经为滚石乐队拍摄纪录片,为自己的儿子和女儿拍摄纪录短片。1970年代开始,弗兰克纪录电影的颠覆性,让他成了年轻电影人心中的教父,“他电影的力量在于他所呈现的问题性”。如果弗兰克不是以其在摄影上的影响成就一时的话,他在独立电影上的应该享有更大的名声。就电影而言,他是个人电影的开创者。

就在他功成名就之时,他却离开了纽约,与第二任夫人琼·丽芙移居到加拿大的诺瓦·斯科迪亚。他们在这个小岛上买了块地,自建了一栋小屋,过着安逸悠闲的生活。然而,生活却对弗兰克异常残酷。1974年女儿安德列在危地马拉因空难去世,1990年患有癌症的儿子也因病去世,他的一对子女,都先后离开了他。子女的去世对弗兰克打击很大,“我很内疚,总是想念着孩子”,很多年过去了,弗兰克在友人面前仍然掩饰不住痛苦。

还好,有他的夫人琼·丽芙一直陪伴着他。弗兰克在八十多岁时曾说过,现在自己最重要的事是与妻子琼·丽芙在一起继续生活。他们两人在加拿大的小岛上相依为命,一块建设自己的小屋,一块外出看海,悠闲而惬意。

弗兰克与布列松

提到弗兰克就免不了提及布列松,二人是公认的摄影世界的两座巅峰,弗兰克仅以一本《美国人》就与拍摄了一生的布列松分庭抗礼,自然也总是被人拿出来与布列松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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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列松的摄影大多是客观的记录,其实任何视角的选择都不可能完全是客观的,只是他的摄影角度主要从几何构图方面的思考,较少从社会学角度的有意选择。而罗伯特·弗兰克的名字则与"非决定性瞬间"有关,生活中的平常景象也能进入摄影作品,他对摄影真正的影响是"主观性"视角的介入,不再追求客观的记录生活。

其实布列松的摄影视角也不是纯客观的,但是他的照片本身是向观者传达客观发生的事实。而罗伯特·弗兰克的视角选择具有强烈的主观性,他的照片中的平常生活景象往往是他从社会学角度思考之后的结果。弗兰克就曾明确表示:“我只是认为我的瞬间比布列松或其他人的更好。对照片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构图和完美布光,而是摄影家对他所见到的人和事物的感受。”他用自己“主观性”的作品激发着读者去发现,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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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顾铮在《城市表情》中谈到的:“弗兰克特殊的眼光使一些不起眼的事物与场景具有了特殊的生命感与意义,赋予了它们一种特殊的存在价值……通过弗兰克的关注,我们得以重新认识了世界,也重新认识了都市中的人自身。他以自己的照片显示,都市是他呈示自己丰富感情的最好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