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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少华大事年表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 责编:张双双 2018-12-18

石少华大事年表

1918年      

5月1日出生于香港。祖籍广州番禺。

1925年       

入广东省江门市启智小学读书。

1932-1937年       

考入广州私立岭南大学附中西关分校,对摄影产生浓厚兴趣。升入岭南大学附属高中后,得到一台相机,开始业余摄影活动。1937年7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在敌机轮番轰炸中,岭南大学全体教职工发表《告全体同学书》,以“母校屹立,风波不摇”互勉。10月,石少华随附中迁往香港九龙青山湾梁园上课。

1938年    

年初,携带一台相机和胶卷,身藏八路军、新四军香港办事处主任廖承志介绍信,从香港奔赴陕北。3月抵达延安,先后在陕北公学、抗日军政大学(抗大)、抗大高级政治军事研究队学习。在延安拍摄世界学联代表团访问活动,首次展露摄影才华。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被校部抽调到抗大三周年纪念展览会筹备组,负责拍摄展览所需的全部照片。

1939年      

继续为抗大三周年纪念展览摄影到5月,期间拍摄了抗大的学习、训练和生活,中央领导,延安风光,军民生活,以及陕北公学、鲁迅艺术学院、马列学院活动等内容的照片。《毛主席与杨家岭农民谈话》《毛主席和小八路》就是这一时期拍摄的。6月,展览会在延安举行,展出石少华的摄影作品100多幅。

 7月,被任命为抗大先遣队记者团摄影记者,随副校长罗瑞卿带领的抗大一部迁往晋察冀根据地。三个月后到达目的地,随即被冀中军区司令员吕正操相中,调入冀中军区政治部开创摄影工作。

1940年     

先后在河北曲阳县宋家庄、定县举办冀中军区第一、二期摄影训练队,任队长和摄影教员,在八路军中首开系统化摄影人才培养模式。年底,冀中军区摄影科成立,被任命为科长。 

到晋察冀军区与沙飞见面。两人一见如故,彻夜长谈。两人向军区政治部宣传部部长潘自力提出办画报的构想。

1941年     

在河北安平县举办冀中军区第三期摄训队。

1942年     

在河北安平县北郝村举办冀中军区第四期摄训队,并带领80余名学员参加冀中“五一反扫荡 ”。

1943年

冀中军区与晋察冀军区合并。调任晋察冀画报社副主任。

带领部分画报社人员坚守花塔山打游击反扫荡。与此同时,沙飞、赵烈带领部分业务骨干转移,12月9日在柏崖遭敌包围,赵烈等9人牺牲,沙飞等4人负伤。

1944年    

1月28日,带领画报社幸存人员在河北阜平县洞子沟以最短的时间出版了《晋察冀画报/增刊》,回击了日军散布的画报社已被彻底摧毁的谣言。

11月,在洞子沟主办晋察冀军区第一期摄影训练班。

编写讲义《新闻摄影收集材料方法的研究》和《关于攻克城镇的摄影工作研究》,于次年刻印出版。

1945年     

在坊里主办晋察冀军区第二期摄训队。

第三期学员陆续报到。石少华安排刘克己、顾棣辅导学员暗室技术,并教他们取景构图、练习拍摄。因各部队和画报社准备日本宣布投降后入城,第三期摄训队未能正式开课。

1947年 

主持创办晋察冀军区第一本摄影业务刊物《摄影网通讯》。

1948年    

在河北阜平梨花沟、平山县北鲍庄先后主办晋察冀军区新一期、华北军区新二期摄训队。

晋察冀画报社与晋冀鲁豫人民画报社合并为华北画报社。任华北画报社副主任。

1949年    

中国代表团赴布拉格参加世界拥护和平大会,任摄影记者。

出席在北平召开的中华全国第一届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

1950年      

3月,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成立,调任新闻摄影局副秘书长兼新闻摄影处处长。

1951年     

主持创办新中国第一本全国性摄影刊物《摄影工作》。

1952年    

新闻总署撤销,摄影局新闻摄影处并入新华社。新华社新闻摄影部成立。被任命为部主任。

1954年     

主持筹备新中国第一个摄影艺术展览会。展览于次年5月在北京举行。

作为新华社代表团成员赴苏联塔斯社访问学习。

1955年      

先后受聘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专业学生讲课,后陆续整理成《中国摄影简史》、《摄影记者的工作》等文发表。

1956年     

主持新华社第三届全国摄影报道会议,作《我们对于深入生活、深入实际和反对虚构、摆布的意见》报告,作会议总结发言《新闻照片必须完全真实——反对虚构和摆布》。

根据中央指示精神,规定档案照片管理制度:任何人无权处理和抽走任何一张底片和照片;已入档照片不得抽调和烧毁;某一时期遇到争议的档案当时暂不外用,但原底、原照片说明不允许抽走或烧毁,待争议澄清后供应使用。

中国摄影学会(后更名为中国摄影家协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在会上作《组织起来,为繁荣我国的摄影艺术创作而努力》报告,并当选为第一届主席。后任第二、四届主席。

1957年   

筹备创办《中国摄影》、《大众摄影》杂志。

1958年

出席在布达佩斯召开的社会主义国家通讯社摄影部主任会议,并担任新闻摄影作品展览评委。

1959年    

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后任第四届委员。

被任命为新华社副社长兼新闻摄影部主任。

1960年

当选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会理事。

率中国代表团出席在东柏林举行的国际新闻摄影记者和图片编辑会议,并担任国际影展评委。

1961年    

赴莫斯科参加苏联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任评委。

应邀到毛泽东家。应毛泽东之邀同意当江青的摄影老师。

1962年   

《石少华摄影艺术展览》在北京帅府园美术馆开幕,展出1940-1961年拍摄的作品共154幅。

毛泽东在中南海接见石少华,祝贺他的个人影展览取得成功,并对战争年代和新中国成立后的摄影事业给予肯定。

1963年

作为中国摄影学会主席率优秀女摄影工作者在中南海西花厅接受周恩来和邓颖超夫妇的接见。

带领中国摄影代表团访问越南。翌年3月在北京中央公园举办《石少华、陈勃访问越南摄影展览》,展出148幅作品。

1965年      

率中国新闻代表团访问非洲的阿联(今埃及)、几内亚、马里、加纳、刚果(布)、中非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回国后参加了中国新闻工作者代表团访非七国摄影展。

1966年8月-1968年9月

“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扣上“摄影界最大的走资本主义当权派”、“摄影界最大的反动学术权威”的罪名,受批斗和迫害。两年间被批斗逾200次。

1968年     

9月,被解放。10月,与刘贤权、毛远新到保定、南京和上海调查中国电影工业现状。11月底,恢复新华社副社长职务,兼任摄影部领导小组组长。

1969年    

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周恩来领导的电影工业协作指导小组成立,任命石少华为副组长,成员由国防工办、国家计委、等11个部门的13人组成。在“文革”的动乱年代,电影工业协作指导小组对推动中国的电影、摄影工业的科研和生产的恢复、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69年到1977年,召开了6次全国性的照相机生产协作会议;京、津、沪等地老照相机厂投入研发“东风”、“红旗”、”海鸥“等新型高级相机和镜头配件,杭州、哈尔滨、四川等地陆续建成新的相机或器材厂。全国照相机总产量稳步上升,到1977年为24.7万台,是1966年产量的近9倍。上海彩色胶卷、保定彩色胶卷、保定彩色相纸和上海彩色相纸等也在这一阶段研发成功,弥补了中国国产彩色感光材料的空白。

1970年     

年初,新华社宣布染印法创新成功。中国由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掌握黑白底转印彩色照片制作工艺——“新华染印法”的国家。年底,主持摄影部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底片直接交由底片库保管的规定》,进一步遏止了“文革”中底片管理制度方面的混乱局面。

毛泽东批准成立国务院文化组。石少华兼任文化组成员、秘书长。

7月21日,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石少华经周恩来同意,起草要求重映老电影《渡江侦察记》《智取华山》的报告,由文化组副组长刘贤权签发报送中央。江青等借机生事,暗指周恩来要与样板戏唱对台戏。石少华主动承担了全部责任。

1971年    

主持筹备纪念《在延安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30周年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展览于翌年5月在北京开幕,是“文革”开始后第一个全国性官方摄影展览。

推动在北京和陕西建立了两座恒温、恒湿和保密的电影资料库,得以保存在“文革”初期被封存,或由于保管不善而濒临损毁的近百年来出产的电影母片、重要拷贝片。重要资料得以备份,并分存两个以上的资料库。

1972年     

主持新华社摄影部制定《保管使用底片暂行规定》十条。

筹备中国图片社大楼建设工程。 

1973年

国务院文化组成立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办公室,由新华社代管。全国影展办每年办一个全国性影展,开办摄影培训班,复刊《中国摄影》,在“文革”后期代理行使了中国摄影学会的部分职能。

1974年     

年中,以身体不佳为由,辞去国务院文化组秘书长职务。

1979年    

筹建新华出版社,兼任出版社社长。

1980年

应英国路透社邀请,率新华社代表团访问英国。

1982年   

推动国家档案局把建立国家照片档案馆列入“六五”计划。

文集《摄影理论和实践》由新华出版社出版。

年底,离休。

1984年    

筹建中国老年摄影学会,并当选为会长。

1985年   

在第三届全国摄影理论年会上作《加强社会主义摄影理论建设》的长篇讲话,重点阐述了艺术摄影与新闻摄影的关系问题。

代表老年摄影学会发起并与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联合主办《沙飞摄影艺术展览》,出席在中国美术馆的开幕式并讲话。展览是沙飞未被平反之前举办的,石少华为此向国家五部委作政治担保。翌年,沙飞获得平反。

与吴印咸一起,组织孙明经等人翻译出版了《纽约摄影学院教材》。

1986年

在中国摄影家协会辽宁分会学术讨论会上,作题为《再谈摄影术的产生以及艺术摄影与新闻摄影的关系》的发言。

1989年    

赴日本接受东川第五届国际摄影节授予的“海外摄影家”奖。

1992-1993年   

为纪念沙飞诞辰80周年,写《沙飞的摄影艺术理论和实践》一文。翌年3月在《传记文学》上发表《我所了解的沙飞夫妇》。十万余字的未完成遗稿《风雨十年——回忆与沙飞同志共同战斗的日子》后在《摄影文史》连载。

1998年    

《摄影工作散论》由新华出版社出版,内收1984-1993的写作52篇。

6月3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