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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洪宇:图片库摄影也应亮起法律警灯

来源:中国摄影报 责编:影子 2013-09-17

     很多加入图片库的摄影师常会觉得,已经有了图片的正规代理中介,法律问题也应该是应有之义,就不必花太多心思了。但事实上,从与图片库打交道开始,就应当亮起法律的警灯。
    有意与图片库长期合作的摄影师,签约前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特别是双方的权利、双方的利益分配、合同的有效时间、违反合同处理纠纷的解决办法等条款并认真推敲。
     一般来讲,摄影师所拍摄的作品版权都属于自己,但仍然要仔细阅读协议,因为这些权利是可以被出售、指定及转移给第三方的。这就涉及到授权,一种允许其他人使用您的作品的方式,有多种不同的授权类型,在上传作品前需要仔细了解。但是有一些情况比较特殊,摄影是即便拍摄了,但图片版权不一定属于本人。例如,翻拍一些绘画雕塑类的作品,著作权是属于艺术家所有。如果仅仅是真实客观地再现了其他艺术家的创作成果,那摄影师就不具有版权。此类图片如用做销售,就可能出现法律纠纷。最好事先征得艺术家的同意,签署同意照片销售的授权书。
     图片库代理摄影师作品的使用权,仅将作品的使用权出售给客户,版权仍然属于摄影师。如果有客户想要买断摄影师作品的版权,图片库会和摄影师取得联系,然后商谈确定。
     签约摄影师是如此,“打游击战”的自由摄影师也不可放松,首先要签订双方约定合同,如果要有人物的图片,还需提交第三方模特肖像权与摄影师签订的肖像权使用许可协议。对于在公共空间中拍摄特定的物体,目前国内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一些禁止拍照的地方,比如在博物馆、美术馆这样的地方拍照,就违反了这些机构的规定。如果是可辨认身份的私人财产,比如建筑物、农庄、企业名称、商标、名人字画等,物权属于私人所有,摄影师没有权利用于商业的使用。
     摄影师常会遇到自己给图片库的图片遭受侵权的情况。首先要保留真实、完整的侵权证据,包括网址、网络截图、报纸杂志期号、报纸杂志图书实物、侵权事实照片等,以及侵用的图片库中的图片号,然后将上述资料通知图片库。待图片库核实后,图片库会发送邮件给摄影师准备相关材料并联系自己的律师出面,运用法律手段共同维权。维权成功后,获得的赔付金额除掉律师费和材料工本费后,余下的金额由图片库与摄影师按约定比例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