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记忆——政协委员古村落主题
	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集中展现古村落丰富多彩的自然生态和人文遗产,让人们“记得起乡愁”,留得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记忆,展示古村落丰厚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现古村落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中的重要性,将于2014年11月,全国政协办公厅新闻局、中国政协杂志社和中国摄影家协会将共同举办“文明的记忆——政协委员古村落主题摄影作品展”。展览由沧桑古村落、文化活化石以及保护和发展三个部分组成,通过政协委员的独特视角,运用图片和适当文字形式,展示我国优秀古村落文化连同其所承载的文化记忆。
	展事安排
	作品征稿时间为2014年5月4日至10月31日(以邮戳为准)。本次展览将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于2014年11月10日前对所有寄送作品进行评选。2014年11月中下旬在全国政协机关举行作品展。
	参展细则
	1.参展对象包括全国各级政协委员(含往届)。参展摄影作品应具有艺术价值与欣赏性,作品必须是在我国境内拍摄。
	2. 参展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不收电脑合成与暗房特技制作的照片。每幅作品背面要注明作品题目,拍摄地点、时间、使用器材型号以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简短照片说明。
	3.参展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每人选送作品不超过5幅。组照按1幅作品计算,每组不超过4幅,并用胶条按顺序连接。如反转片拍摄,请洗成上述规格照片,勿装裱,以便评选。
	4.请将每幅作品的底片以电子版形式刻盘一同寄往,要求:用TIFF格式的不小于50M,用压缩过的JPG格式不小于4M。
	5.参展作品不收参展费,不退稿。有关作品肖像权、署名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6.凡入选的参展作品,主办方可用于展览、画册、报刊、杂志、网络、电视等非商业行为的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7.截稿日期为2014年11月1日(以邮戳为准)。
	8.展览结束后将在《中国政协》杂志和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和中国政协传媒网上刊登获奖名单。
	奖项设置
	1.最佳作品:40幅(颁发证书、奖品)
	2.优秀作品:50幅(颁发证书、奖品)
	3.参展作品:70幅(颁发证书)
	网络支持
	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中国政协传媒网
	中国摄影展览网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宦小晶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3号  《中国政协》杂志社
	注明“古村落”政协委员摄影参展作品    
	邮   编:100811             电子邮箱:zgzx_dfb@cppcc.gov.cn
	电   话:010-66192646       传    真:010-6615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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