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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界研讨《著作权法》修订草案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责编:King 2014-06-25

     结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6月19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邀请摄影界人士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对《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主席李前光发表讲话  郭玉明  摄影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主席李前光主持座谈会,他希望与会人士高度重视著作权这个摄影家的核心权益,借《著作权法》修订的契机,通过相应途径为摄影人争取更多合法权益。

    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分党组书记王瑶,分党组副书记王郑生,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副主任暴淑艳出席研讨会。出席研讨会的还有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中国人像摄影学会、中国女摄影家协会等全国性摄影组织的负责人,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部分主席团成员,摄影媒体负责人和摄影家代表等。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任务之一,直接关乎文艺领域公平正义、文艺队伍和谐稳定,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创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对推动文艺、科技事业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发布了《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送审稿》中,摄影作品的保护力度得到了有力加强。摄影作品的保护期自“发表之日起五十年”延长为“作者终身及死亡后五十年”;增加了作者对作品拍卖所获增值部分享有收益的权利;规定广播组织使用作品应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申请备案,并明确了付酬日期。这些条款更加具有操作性,使摄影人合法权益的保障进一步落到了实处。

    在研讨中,与会代表认为,草案送审稿中关于摄影作品保护期延长等相关法条内容,是摄影作品著作权保护的一次历史性突破,意义十分重大,意味着摄影作品的法律地位将得以大幅度提升。与会代表还对草案送审稿中的摄影作品定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以及如何规范社交媒体应用摄影作品、如何保护手机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等提出意见建议。


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分党组书记王瑶发表讲话  邢学明 摄影

    王瑶在讲话中提到,《著作权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著作权法》的修订,不仅是对摄影师个人权益的保护,也是社会文明进程的体现,为建设摄影文化强国,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应该高度重视。目前,在摄影界,大家普遍关注的是拍摄这件事情,维权意识普遍比较薄弱,将法律意识深入人心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应以《著作权法》修订为契机,在摄影界形成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作为一个组织,在加强宣传力度,加大维权意识,逐步健全维权机制,切实保障广大摄影人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本次修法必将开启摄影著作权保护方面新的征程,为今后我国的文化发展奠定更好的法律基础。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表示,将时刻关注修法进程,全面反映摄影人的意见和呼声,全力配合《著作权法》修订工作,为发展繁荣中国摄影事业贡献力量。

    摄影界人士可以在6月30日前,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就《著作权法》修订草案内容提出意见。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邮箱:hyb@icschina.net,联系电话:010-65978100。

    同时,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将在微博、微信等互动交流平台征集意见,您可以在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中私信或者@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发表你的意见,也可以关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官方微信(公众号:cpanet),发送你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广大摄影人能够各抒己见,为维护摄影人的合法权利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