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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九届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的通知

来源:未知 责编:未知 2009-10-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摄影家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摄影家协会,各行业团体会员,解放军画报社:
    为了加强摄影理论的基础建设,推动中国摄影史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中国摄影家协会将于2009年12月15至18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举办第九届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
一、第九届摄影理论研讨会的主题
    本届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将继续延续上届的主题,就摄影史的编纂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会议的中心议题是:“纪实摄影60年:摄影的意识形态与历史书写”。在摄影术诞生170周年,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改革开放30周年的历史语境下,梳理作为记录工具的摄影对于人类,尤其是中国社会现实的介入与表述,及摄影文化与时代发展变迁的广泛互动,以此来探讨摄影文化的历史演变,以及纪实摄影的社会价值与社会学意义。
1. 纪实摄影在摄影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
2. 摄影术诞生以来,尤其是近60年来纪实摄影的发展、变化与演进的脉络,以典型的作品、人物和事件为切入点。
3. 在当前政治经济文化的深远变革下,纪实摄影所承担的作用与功能,生存、发展与突破的途径。
4. 对于当下的影像艺术市场,秉持摄影本体语言方式的纪实摄影,其自身价值的重新评判和认定。
研讨会期间,还将举办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者作品展。研讨会将邀请各团体会员理论工作负责人、专业摄影理论工作者、摄影史专家等作为正式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允许自行报名,经主办单位同意后,作为列席代表出席。


二、各单位参会人员及费用
    请选派本单位或本地区一位对纪实摄影、摄影史有一定研究基础的同志,作为正式代表参加本次研讨会。其余正式代表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学术委员会负责邀请。与会正式代表需提交关于以上议题的相关论文一篇,以备研讨会交流使用。论文需在2009年11月15日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研究部邮箱
lilun005@163.com。正式代表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列席代表需交纳食宿费(报到时收取),交通费自理。
请各参会单位填写回执(复印有效)并加盖公章,列席代表填写回执,于11 月15日前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送交至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研究部。
邮寄地址:北京珠市口东大街2号万商汇数码城四楼
邮    编:100062
联系电话:010-65211130、65286116(传真)
联系人:赵冬梅、陈永霞、王甄妮

                                                                          中国摄影家协会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