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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火凤凰杯”一带一路国际胶片摄影大展征稿

来源: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 责编:zhenni 2016-04-28

在胶片摄影诞生的100多年时间里, 摄影历史上的大师们都使用胶片摄影。胶片因其独特的成像以及极具质感颗粒触感画面,在将近一个世纪里,给摄影爱好者留下美好的回忆。2016年,深圳市火凤凰摄影协会联合《中国摄影》杂志社、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邀您“重温影像,感触胶片”,用影像记录“一带一路”的发展和崛起,见证“丝绸之路”的繁荣和变化。2016年度“火凤凰杯一带一路”国际胶片摄影大展正式开启,现面向全国摄影爱好者征集摄影作品,诚邀您参与!我们以摄影为媒,以胶片为载体,留存“一带一路”沿路的文化和文明,经典胶片影像,为您讲述“一带一路“的传奇故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中国摄影》杂志社
承办单位:深圳市火凤凰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深圳市福田区摄影家协会
深圳市残疾人摄影家协会
支持媒体:《中国摄影》杂志社、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深圳报业集团、中国摄影家协会信息资源部、搜狐摄影频道、中国摄影师协会、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网、企摄协网站等其他摄影媒体。

大展组委会
  :
王  石 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主席、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副主任:
晋永权 中国摄影杂志社常务副社长
  员:
吴建斌 陕西省政协委员、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执行主席、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官
万  捷 全国政协委员
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副主席、雅昌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宫少林 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副主席、招商证券董事长
王纪言 凤凰卫视顾问、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副主席、
梁  强 深圳市人大代表、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副主席、
丁福源 深圳市人大代表、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副主席、
万科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彭  东 深圳市罗湖区政协委员、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副主席、
王礼贵 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副主席、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本部(深圳)营运总监
卢伟尧 东莞市政协委员、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副主席、
朱科勇 深圳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地方税收研究会秘书长
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副主席、
张  晖(女)广东省女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副主席、
李  锋 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副主席、
浙江省南浔琉璃大庄园董事长
黄  婷(女)深圳市火凤凰摄影协会主席
秘书长:
王  琛   深圳市政协常委、
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执行主席兼秘书长、
中国摄影家协会理事、策展委员
大展联络组: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秘书处  (0755-88353199)

细则
(一)参展方式
大展不分专业、业余,欢迎报名参展(不收报名费)。
(二)参展对象
世界各摄影机构、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和各大媒介均可参加。
(三)参展内容
1.反映“一带一路”区域内的自然风光、地理风貌等具有代表性的胶片摄影作品;等反映地名文化内涵的摄影作品;
2.反映“一带一路”区域内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社会生活、地域文化特点的胶片摄影作品;
3.反映“一带一路”国内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
4.反映“一带一路”国内区域山水风光、人文风貌的作品
(四)参展要求
1.参展作品数量不限,黑白彩色胶片作品均可。
2.参展作品体裁与风格不限,但必须以胶片作为记录介质。
3.本次比赛只接收胶片相机拍摄的作品,不得进行任何方式装裱。
4.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参展作品不退稿,请作者自行保存原始底片,入展者必须提交胶片扫描件证明版权。
5.入展作者有义务在举办方(包括主办方、协办方、承办方,下同)需要的情况下提供参展作品的原始底片或高品质扫描的数字文件,作为制作展览照片、出版画册等之用,所调底片用完退还作者。
6.如有需要,入展者有义务按举办方的邀请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颁发证书仪式确有困难的可凭书面委托书指定委托人代为领取入展证书,委托书需注明双方身份证号码。
7.举办方有权在相关宣传、展览和出版中使用所有入展作品和入选作品,不再支付稿酬。
8.举办方不承担因参展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9.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举办方有权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取消其参赛资格。
10.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11.举办方保留本次摄影大展的最终解释权。
12.展览结束后组委会将通知入展者领取稿酬,接到通知一个月未领取稿酬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13.每幅投稿作品背面均须注明标题、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14.此次摄影大展的获奖作品可作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
15、获奖选手参加颁奖典礼(企摄协年会)组委会落地接待;

征稿时间:2016年3月—2016年9月30日

评选时间:2016年10月    展览时间:2017年4月

奖项设置
本次大展分纪实类和风景类, 入展项目设置如下:
纪实风光类:入展作品10幅    每幅稿酬1000元;
纪实人文类:入展作品10幅    每幅稿酬1000元;

展览时间:展览将于2017年4月举行,届时入展作品将刊登在相关的支持媒体上。

邮寄或送达地址:
投稿地址1: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二期东座705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邮编:518040  联系电话:白:0755-88353199  夜:0755-88353166
联 系 人:协会常务 副秘书长  吴明军  13088833115
协会组联部主任:盛传海  13265822222
投稿地址2:《中国摄影》杂志社地址  邮编:518040  



注:本次大展最终解释权归本次大展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