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本报1版刊发《地震灾难现场,环境肖像该不该拍?》,就芦山地震灾情发生不久新华社记者金立旺的《屋虽毁,家仍在》和中新社四川分社记者张浪的《芦山震区肖像》两组摄影作品引发的诸多热议,在业内展开了采访和报道,并通过本报官方微博广泛征集网友意见。这样一篇集纳了各家之言的文章也唤起诸多人关于这个“业务问题”更多层面的探讨。本期圆桌会收集了该文刊发后引出的讨论,让我们随着这些观点进一步认识灾难现场环境肖像的是是非非。
在灾区,镜头里呈现更多的是责任非艺术
4月26日,中国摄影报头版以《地震灾难现场,环境肖像该不该拍?》整合了各方对于摄影师在灾难现场拍摄环境肖像的话题。无独有偶,我在4月22日抵达芦山后陆续也拍摄了类似的20个家庭地震环境肖像图片《震中家庭档案》,不仅记录了这些家庭的损失状况,还留下他们的通讯方式,在报道刊登当日,就完成了20万元的捐款,第3天又完成20万元捐款,款项将陆续送达灾区这些家庭手中。
在灾区,镜头里呈现更多的是责任非艺术
4月26日,中国摄影报头版以《地震灾难现场,环境肖像该不该拍?》整合了各方对于摄影师在灾难现场拍摄环境肖像的话题。无独有偶,我在4月22日抵达芦山后陆续也拍摄了类似的20个家庭地震环境肖像图片《震中家庭档案》,不仅记录了这些家庭的损失状况,还留下他们的通讯方式,在报道刊登当日,就完成了20万元的捐款,第3天又完成20万元捐款,款项将陆续送达灾区这些家庭手中。

合肥晚报4月24日刊发《震中家庭档案》版面
这种拍摄方式究竟是不是用所谓的形式主义消费灾民?我不知道话题中的两位主角是带着什么目的去拍摄,但至少他们的初衷是将灾区的情况传递出去。
也许在某些摄影师看来,两组照片难以掩饰摄影师的个人表达欲望,是一种摆拍,而不是记录,且从艺术角度审视照片不甚令人满意,故对这样的拍摄方式持否定态度。但我认为,作为一名成熟的摄影师,在面对一个新闻事件时首先想到的是为什么拍,然后是怎么拍的问题,如果仅仅是简单记录,绝对不是一名好的摄影师。一千名摄影师面对同样一个新闻事件,会有一千个想法,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想法去驾驭别人的想法。新闻摄影记者前往灾区的初衷不是去创作。我们要看到摄影师拍摄这组照片的目的性以及照片的真正作用,请别以“艺术家”的眼光审视灾区图片。
2008年“5·12”汶川地震发生后,我曾参与灾区采访并举办展览募集捐赠。那之后,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面对灾情,摄影师进入现场究竟要做些什么?
“4·20”芦山地震发生时,因为有采访汶川地震的经历,我再次想到应该为灾区做点什么。但一名摄影师的能力毕竟有限,于是我想到了可否用地震家庭档案的形式,与报社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看看有没有可能为这些家庭募集一些捐助。
我抵达震中芦山县是4月22日中午,因为此次地震的特殊性,救援于地震发生第二天已经基本结束,摄影师能拍什么?在抵达地震震中龙门乡后,我一边抓取一些报纸需要的画面,一边做计划中的档案式报道。我选择了20个家庭,与每家进行沟通,说明拍摄意图,随后对家庭的损失状况、人员构成、经济来源、联系方式等进行记录。可能有人认为这种照片“太及时”了,但面对灾区情况的瞬息万变,也只有这种及时才是最真实的。而且,地震的第4天,我发现部分地方开始用挖掘机进行清理,不知一个月后还会不会留下原始现场;再说,按照新闻传播的规律,只有事件发生之后的短时间内,传播才是最真实、最有效的。
4月24日,本人所在的合肥晚报以两个通版刊登《震中家庭档案》,8张灾区环境肖像将灾区受灾情况呈现。当天下午,合肥的一家企业致电合肥晚报,捐赠20万元对口支援这些家庭。25日,合肥晚报再次以通版刊登本人拍摄的6个家庭,并在头版以“我们在寻找一双温暖的手”进行头条导读,第二天即收到另外一家企业的20万元对口援助。
当然,在这组档案式报道的拍摄期间,本人在对受访家庭进行详细采访的过程中也请文字记者进行了配合。就本人看来,尽管是摆拍,尽管有文字的呈现,但对受众影响最大的还是图片。据我了解,金立旺和张浪拍摄的两组图片也获得了广泛的社会效果。但是,我们在“拷问”两组图片的艺术性和摆拍问题的时候,不要忽视其社会作用,因为这才是照片的真正价值所在。或许这种表现方式太过老套和低端,但谁不是从低端向高端发展的?
我不是为自己的拍摄方式进行辩解,只要摄影师和被拍对象进行了有效沟通,表明了拍摄意图,在尊重对方的情况下进行拍摄,应该无可厚非。如果谈到影像本身,我也可以扛着灯光,带着助手和测光表,很专业地对影调、质感、色温、气氛等进行精雕细琢。但当你面对灾情,还有可能这样去做吗?
在面对灾难的时候,摄影师镜头里呈现更多的应该是责任,而不是所谓的艺术、影像。 (吴芳/文)
找准震后拍摄表演类肖像争论的关键
其实,西方传媒界关于肖像类摄影的规则非常清晰。肖像摄影与我们讨论的纯粹意义上的“新闻摄影”(news photography)并不是一类东西,在拍摄和制作方式上与反对摆拍、排斥修改影像的新闻摄影相比,肖像摄影给摄影留下的创作空间(包括对被摄者的干预和对影像的后期处理)都很大。在肖像摄影中,既可以进行现场人物抓拍式的observed portrait(观察类肖像),也可以使用在特定环境中摆布安置被摄者的staged portrait(表演类肖像)。而在影像的后期处理中,西方媒体对肖像类作品进行PS的宽容度也比新闻摄影要大很多。
因此,无论张浪还是金立旺,以摆布方式拍摄雅安灾民肖像,从摄影实践层面论,没什么不可以。现在需要真正议论的是他们在震后很短的时间里就使用表演类肖像手法拍摄灾民与他们被毁房屋照片,是否有悖于职业道德,是否过于冷血的问题。
对此,我个人的看法,要取决于摄影师在拍摄之前是否获得了被摄者的同意。当灾民对摄影师的请求表示认可,愿意接受拍摄时,摄影师的行为具有合理性(客观上说,摄影师图片的传播能够达成报告灾情的目的)。从主观情绪上观察,灾民在面对大灾时的应对各不相同,对摄影师的请求反应也不会完全相同(同意在自己被毁家园前拍照,被摄者的心情一定比较复杂,其中蕴涵的不会只有一种类型的情绪,因此,阅读照片的人也不宜仅以一己之想帮助被摄者做总结)。但假如被摄影者感觉接受照相很勉强,或明确表示不愿意被照相,而摄影记者仍然坚持拍摄的话,问题就比较复杂了。从对灾区人民的基本权利尊重角度议论,霸王硬上弓式的摄影工作不足取。#p#分页标题#e#
以我个人对两组照片的观察,两位年轻摄影记者的作品各有特点,也皆引争议。从拍摄水平上说,都是认真的尝试,但也都稍嫌仓促,这个类型的摄影不应该拍得太草率。
最后一点,面对重大新闻事件中同行的工作,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当有话好好说,对事不对人。交流的本质在于,彼此都能倾听对方的声音。(黄文/文)
微言论
@欲说还休欲说还休:相机可以没有情感,但人得有。
@许康平:那组引发强烈反响的震区肖像图片微博下方,留着非常多的谩骂,以及各种脏话。此前就注意到,关于新闻图片,业界评价和微博上的评价有时会显得截然不同。能听到各种声音是进步的表现,我们也应该注意到那些非专业读者的意见和建议。另外,图片评价体系也应该与时代变化发展同步。
@摄影教师魏致静:一、用道德的标准无法衡量一个作品的价值;二,先例可循,先去看看芬顿(罗杰·芬顿,Roger Fenton——编者注)或FSA(20世纪30年代美国农业安全局组织的大规模纪实摄影活动——编者注)的作品吧;三,不管作者怎样以为,这组作品就是文献纪实照片,其价值将来会在社会学、人类学或灾害研究中体现,而不仅仅是新闻摄影,作者的直觉超越其意识却不自觉!
@Ivanzhong_Photography:在通讯社标准里,这种照片图说应该写明:Someone poses for a picture somewhere(图片为摆布拍摄——编者注),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