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评选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征稿启事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本届全国影展全部拟入选作品予以公示如下:
纪录类金质收藏 纪录类银质收藏 纪录类铜质收藏 纪录类入选作品
艺术类金质收藏 艺术类银质收藏 艺术类铜质收藏 艺术类入选作品
商业类金质收藏 商业类银质收藏 商业类铜质收藏 商业类入选作品
多媒体金质收藏 多媒体银质收藏 多媒体铜质收藏 多媒体入选作品
艺术类金质收藏 艺术类银质收藏 艺术类铜质收藏 艺术类入选作品
商业类金质收藏 商业类银质收藏 商业类铜质收藏 商业类入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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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3月1日至7日,共7天。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摄影人对公示作品进行监督。评选结果将在公示期满并经组委会批准后向公众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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