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又被打了。这已经是一个月内的第三次了。先是4月21日,《新民晚报》女记者陶邢莹被大连足协官员掐脖踢打;5月11日,雍和等三名记者,在王家码头路一处拆迁工地,拍摄外墙涂鸦时,遭到了数十名拆迁人员的围殴。昨天是《东方早报》记者鲁海涛。
报纸上那一张张让人们或惊喜、或愤怒、或悲悯的照片背后,是一个个勤勉尽职的摄影记者,他们用自己的职业眼光为公众寻找、记录新闻事件。他们是摄影记者,是“社会的眼睛”,帮助公众看到更多真相。
然而,“眼睛”被打了。最近连续发生的殴打记者事件,都伴随着删除记录、劫夺相机,无非是那些人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指望着以暴力手段干涉记者的正当采访,把自己隐藏在舆论监督的视线之外。其实,记者的采访权就是舆论监督权、是新闻战线的使命,同时也是公众的知情权,
试想,当摄影记者面对新闻事件,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端起相机惴惴不安,不敢记录,必然损害公众的知情权,媒体自然也无法承担政府和群众之间沟通桥梁的功能。采访权不彰,则下情不能上达,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难免产生不必要的隔阂和误解。
请保护“社会的眼睛”,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有力地鞭挞应被鞭挞的丑恶,才能更有力地宣扬值得宣扬的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