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第五届全国金色建材摄影大展组委会
关于取消《工人在加工“春蚕”场馆》入展资格的通告
2011第五届全国金色建材摄影大展组委会根据摄影人李新旺举报,对由沈文金投稿、并在本次影展中获得优秀作品荣誉的摄影作品《工人在加工“春蚕”场馆》著作权进行了调查。经听取双方证言,并委托专家对双方提交的影像数字文档进行技术鉴定,确认该作品系李新旺拍摄,沈文金无权将其作为本人作品向影展投稿。
本次影展征稿细则第8条规定:“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注:本次大展不提倡共同创作),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第9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根据上述规定,组委会决定取消《工人在加工“春蚕”场馆》的2011第五届全国金色建材摄影大展入展资格,收回投稿者沈文金所获的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中国摄影报》及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发布通告。
争议双方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影展承办单位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通告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