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诉北京市京隆堂医药有限公司崇文门店、北京市京隆堂医药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一案。
由解海龙拍摄的“大眼睛”等希望工程系列摄影作品在国内外享有极高的声誉,极大地推动了中国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该幅作品曾在2006年11月23日的北京华辰秋季拍卖会上以30.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成交,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目前,该作品的复制权已经交由摄著协管理。
二被告未经允许,将解海龙拍摄的包括“大眼睛”在内的两幅希望工程摄影作品印制成大幅宣传画,放置在其店堂内明显位置,从事营利活动,侵犯了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依法享有的对诉争摄影作品的复制权。
北京法院网对庭审现场进行了网络直播,中国法院网也全程采访了庭审过程,双方当庭未能达成和解,法院审理后将择日宣判。(作者:侯建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