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注意什么?
答:
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互联网媒体依照前款规定转载他人作品,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
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不得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
问:
“思想”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答:
著作权法并不保护抽象的思想、思路、观念、理论、构思、创意、概念、工艺、操作方法、技术方案,而只是保护以文字、音乐、美术等一定形式对思想的具体表达。
问: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形式有哪些?
答: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视听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问: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谁享有?
答: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问: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上传到网络上,是否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答:
侵犯。比如:甲创作并演唱了《校花》,乙公司擅自将该歌曲制成彩铃在网络上供免费下载。乙公司就侵犯了甲作为词曲作品作者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由于该作品是由甲演唱的,乙还侵犯了甲作为表演者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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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
责编:Lee.W
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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