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作品登记?
作品登记是指著作权权利人自愿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以此证明其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制度。
问:作品登记有何益处?
作品一经完成,即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无需发表,也无需履行登记手续。但权利人自愿登记作品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问:已在报刊上刊登的作品,其他报刊可以转载吗?
报刊单位之间相互转载已经刊登的作品,适用《著作权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