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各专业委员会、广大摄影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文艺评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做好文艺评论工作激励”的具体部署,根据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文联《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决定举办第八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推优活动,中国摄影家协会将作为本次推优活动的推荐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项目
第八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推优活动本着注重导向、追求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设3个项目。
1. 优秀文艺评论著作5部左右;
2. 优秀文艺评论长评文章15篇左右;
3. 优秀文艺评论短评文章15篇左右。
二、报送要求
作品报送以中国摄影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各专业委员会推荐为主,同时开通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自荐通道。
(一)报送单位及名额
1. 各单位推荐著作1部,推荐长评文章、短评文章各1篇。同一作者限报著作1部或文章1篇。
2.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可自荐,同一作者限报著作1部或文章1篇。
3. 为扩大推优覆盖面,五年之内获得过“啄木鸟杯”优秀作品的作者不再作为推荐和自荐对象(即入选过2019年以来“啄木鸟杯”优秀作品的作者)。
4. 中国摄影家协会作为推荐单位,将统一组织初评并推荐优秀作品参评。
(二)材料报送要求
1. 报送作品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文艺评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见解独到、文风清新,在学术界、社会上产生较大积极影响。文艺评论著作应注重对新时代文艺理论、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阐释和评析,文章汇编不纳入推选范围;文章应以文艺评论为主,注重针对性、当下性、时效性,其中长评文章字数不少于3000字,短评文章字数在500—3000字之间。
2. 报送作品应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内在国内(不含港澳台)正式首次公开出版发行的文艺评论著作(不含文章汇编)和在报纸、期刊、图书(不含内刊)上首次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应有国家标准书报号、刊号。
3. 报送著作需提供原作5部。报送文章需提供Word文件,格式要求如下:
大标题:黑体三号
作者名:宋体小四号
正文:宋体五号,首行缩进2个字符
一级标题:黑体小四号
二级标题:宋体五号加黑
行间距:单倍1
4. 本届活动采取文章类线上申报、著作类线上和线下同步申报的方式。线上申报网址http://www.zgwypl.com/tuiyou,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整理好相关材料,参评信息一旦在网上确认提交,将无法撤回修改。请在申报网站填写推荐表,下载打印后报送中国摄影家协会进行审核、推荐、盖章,并将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图片)上传回网站。中国摄影家协会将按要求汇总上报推荐作品清单。自荐作者请在申报网站填报后下载打印自荐表,签名后将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图片)上传回网站。需准备原作5部(篇)寄送至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处,在信封明显位置处注明:第八届“啄木鸟杯”报送材料。文章类还需按照报名网站要求提交各项材料,以免造成报名不成功。
5. 按有关规定,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原则上不参加推选。
注:因人力有限,报送材料概不退回。
三、报送截止日期
2023年9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研究处。在线报名系统于2023年7月21日开启,9月10日24时关闭,原件材料以邮戳或寄出时间为准。
四、评审程序
评审环节分为初评、审核、复评、终评。采用匿名评审和回避制度进行评选。
1. 初评及审核。中国摄影家协会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初审,获得推荐资格的作品将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进入复评。
2. 复评。复评委员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聘请知名文艺评论家、艺术家担任。复评按照本组所申报作品总数约30%的比例进入终评。
3. 终评。终评委员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聘请各相关艺术门类的权威专家担任。终评结果报中国文联党组审定后公布。
五、成果展示
举办第八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推优结果发布会。推优结果通过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平台、文集汇编出版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推介。
六、联系方式
电话:010-65286116(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研究处)
邮箱:lilun005@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邮编:100007
中国摄影家协会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