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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百年 幸福家园” 陕西青少年摄影展征稿启事

来源:陕西省摄协 责编:张双双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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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亮黑暗的光》作者:姚培源  西安空军工程大学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0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中国人民奋发有为,敢为人先,祖国大地和人民生活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多角度聚焦这些巨大的成就,由陕西省摄影家协会指导,陕西省摄影家协会青少年摄影专业委员会、陕西画报社联合举办2021“建党百年 幸福家园”陕西青少年摄影展。本次影展旨在通过青少年的眼睛,用相机、手机记录陕西城乡之美和人们的幸福生活,以推动青少年摄影技艺的普及,提高其观察和审美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展示青少年摄影潜能与才华,开辟创新育人多元化成才之路。本次摄影大赛从2021年6月2日起征稿,诚邀广大青少年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活动名称

2021“建党百年 幸福家园”陕西青少年摄影展

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陕西省摄影家协会青少年摄影专业委员会、陕西画报社

活动主题及内容

围绕“建党百年 幸福家园”主题,以青少年自己的视角,发现和记录祖国各地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城市变化、社会生活、家庭生活、校园生活,展示“真人、真情、实景”、“环境美”、“人文美”等内容。

征稿范围

1、年龄在8-25周岁之间的青少年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2、本展将分为(A\B\C)三组:

A组面向8-12周岁青少年征集摄影类/短视频类作品

B组面向13-18周岁青少年征集摄影类/短视频类作品

C组面向19-25周岁青少年征集摄影类/短视频类作品

类别设置

(1)摄影类:

每人选送摄影参展作品总数不得超过10幅(组);

组照每组限4-8幅;

同一作者可同时投送摄影类或短视频类;

参展作品附不少于30字的图片内容介绍或说明;

参展作品一律为JPE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不小于4MB;

本展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并按指定网站、邮箱投送。

参展者须据实填写参展表格,无参展表格者视为无效投稿;

(2)短视频类:

参展作品每部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

每位投稿者请采用rmvb/avi/mp4格式;

每位投稿者最多提交3部作品报名参展;

同一作者可同时投送摄影类或短视频类;

作品画幅尺寸不低于标准清晰度水平(720*576);

本展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并按指定网站、邮箱投送;

参展者须据实填写参展表格,无参展表格者视为无效投稿。

(2021“建党百年 幸福家园”陕西青少年摄影展报名表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5Kp1POvLBHpdljlIGJT3Q

提取码:0765      复制链接到百度网盘下载)

奖项设置

(一)入展证书

本展设置图片类入展作品共计150(幅/组)(A\B\C组各50幅/组),短视频类入展作品共计45部(A\B\C组各15部);

每件入展作品可获得入展证书并同时推荐2021丝路国家青少年国际摄影大展,主办方有权对最终入选作品数量进行适当调整。本次摄影展获奖作品证书可按陕西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二) 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20名

(三)最佳组织荣誉证书:20名

征稿时间

2021年6月2日至9月1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shaoersheyingdasai @163.com

联系人::张鹏    

电话:13363937733

联系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中段58号陕西画报社

征稿细则

本次摄影展以““建党百年 幸福家园”为主题,相机、手机、航拍作品均可参与投稿。参展作品必须拍摄于2019年1月至2021年9月。具体细则如下:

(一)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作品要求JPG格式,单张照片不小于4M。入选作品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单幅或组照合并或者拆分展出。短视频类参展作品每部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

(二)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在后期制作中,允许对整个画面的色相、明度、饱和度及色彩平衡进行适当调整,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局部单色调整,不允许利用相机内置的效果滤镜功能和后期软件改变原始影像的基本色调,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影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特殊情况下使用多次曝光或后期多底片合成的应注明。

(三)投稿方式采取实名制,单幅作品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组照作品以组打包,文件名称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投稿时,请将全部作品打包压缩为ZIP文件作为附件通过邮件发送至shaoersheyingdasai @163.com。所有来稿请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标注“建党百年 幸福家园”字样,便于稿件收集。

(四)投稿作者应保证对作品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并保证所投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五)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六)拟入选作品,将在陕西省摄影家协会网站、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举报。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将向作者调取原始文件,如作者不能按时提供原始文件,属作者自己放弃参展资格。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七)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公益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八)本次摄影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

(九)本次摄影展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者,主办方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摄影展各项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