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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动

来源:河北省摄影家协会 责编:张双双 2020-05-15

第25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

征稿启事

 

主办: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河北省档案馆

   河北省摄影家协会

   保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保定市摄影家协会

   保定上谷美术馆

 

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是河北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全省性摄影展览,是河北摄影水平与成就的集中展示,已经成功举办了24届,为推动全省摄影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了突出贡献。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旨在倡导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文艺方向,特别倡导并鼓励摄影家关注本土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鼓励探索创新、风格多样、个性鲜明的作品,推出有思想、有作为、有高度、有影响力的摄影家。第25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将于2020年下半年在保定市举行,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至2020年7月31日截稿。本届省展是对我省摄影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艺术实践活动的一次大检阅。户籍在河北或在河北生活、工作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入展作品将为影像文献,被省档案馆永久收藏。

 

类别设置:

本届省展设置4个单元:

  A.纪录文献类

  B.艺术创作类

  C.视频短片展

  D.优秀画册展

截稿日期:2020年7月31日 (以收到日期为准)

 

一、征稿规则

A.纪录文献类

1.对拍摄客体(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事件等)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用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后期不可移动像素。

2.作品题材限定在京津冀范围(或相关)。

3.专题、单幅均可。专题作品每件限12-30幅

4.纪录文献类作品须提供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拍摄内容的描述。专题组除每幅作品的分说明外还须提供总阐述。

5.每人限投数量:专题2件,单幅5幅

6.奖项设置:拟入选专题、单幅奖项各30件。其中专题作品设金质收藏2件、银质收藏4件、铜质收藏6件;单幅设金质收藏1幅、银质收藏2幅、铜质收藏3幅。

 

B.艺术创作类

1.以表达拍摄者自身意趣、感受、审美为主要目的。对拍摄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2.系列、单幅均可。系列作品每件限8-20幅

3.系列作品须提供作品总阐述,单幅作品不作要求。

4.每人限投数量:系列2件,单幅5幅

5.奖项设置:拟入选系列、单幅作品奖项各30件。其中系列作品设金质收藏2件、银质收藏4件、铜质收藏6件;单幅设金质收藏1幅、银质收藏2幅、铜质收藏3幅。

 

C.视频短片展

1. 视频短片,时长在420秒以内(含片头、片尾),成片规格:720*576像素以上(建议1920*1080像素),视频格式为MP4。

2. 作品题材限定在京津冀范围(或相关)。

3. 提倡独立完成,最多可以署名两位作者。每人最多可投2件。

4. 奖项设置:入选作品10件,计分相当于金质收藏。

 

D.优秀画册展

1. 优秀画册评选,限定为个人摄影专著(个人作品不少于作品总量的85%),并于2018年6月1日后印制完成。

2. 正式出版物、内部出版物与手工书均可参评,每人限投2件参评,每本应提交2册(手工书可1册)。

3. 奖项设置:优秀画册奖10件,计分相当于金质收藏。

 

二、投稿要求

专题(系列)作品

1. 作品应为2018年6月以后创作完成。纪录文献类、艺术创作类中的专题(系列)作品,至少须有一幅作品在此间拍摄。往届获奖专题作品谢绝投稿,(同一主题再度开掘,为保持连续性可有不超过2幅)。

2. 作品请按序命名,作品总阐述与文字说明均填写在《作品标签》内,《作品标签》的命名须与作品名称一致。

3. 命名规则:

  纪录文献类-专题+姓名+标题+序号.jpg

  艺术创作类-系列+姓名+标题+序号.jpg

(例如:纪录文献类-专题+张三+美丽河北+01.jpg

        ……

        纪录文献类-专题+张三+美丽河北+30.jpg)

 

单幅作品

1. 作品应为2018年6月以后创作完成。

2. 投稿纪录文献类的作品,每幅照片要有简短的图片说明,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艺术创作类图片说明可以省略。图片说明均填写在《作品标签》内,《作品标签》的命名须与作品名称一致。

3. 命名规则:

  纪录文献类-单幅+姓名+标题.jpg

  艺术创作类-单幅+姓名+标题.jpg

(例如:纪录文献类-单幅+张三+美丽河北.jpg)

 

投稿文件

1. 投稿电子照片规格:长边1280像素,JPG格式,1MB左右,色彩空间SRGB。投稿电子文件包括:①投稿作品,②《作品标签》,③《投稿列表》(其中②③表格均为word电子文档,请到官方网站下载)。

2. 《作品标签》的重命名须与作品名称一致。

3. 《投稿列表》每人只填写一份,需将所有投稿作品统计其中。

4. 每个人的作品、表格,请放在一个文件夹内。邮件请以压缩文件发送。


注:投稿人可关注公众号:河北省摄影家协会(ID:hebpa66),查阅资讯,下载文件,获得指导。

 

三、特别说明

1.本届展览实行实名投稿制。主办方依据投稿人填报的姓名进行评选、颁奖。

2.本届省展将成立评选委员会,组织省内外专家进行评选。

3.主办方有权根据来稿实际情况,对各组入选、获奖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入选资格后,不再增补空缺名额。

4.投稿人应是作品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人还应保证其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除展览作品外,主办方还将根据省档案馆的收藏标准,制做一套馆藏作品;凡在本届省展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获奖证书、省档案馆收藏证书和一本作品集。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省展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6.获奖作品将视为加入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的有效条件,其中金银铜质收藏作品将视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有效条件;纪录文献类专题作品、艺术创作类系列作品、视频短片展、优秀画册展获奖者,即基本具备加入省摄协条件,可直接申请加入省摄协;获等级奖的纪录文献类专题作品、艺术创作类系列作品,将推荐参加河北影像双年展,向媒体和展览机构重点推荐。

7.主办方将对组织作者在创作、参评和入选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第25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省展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授予“第25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8.本届省展评选结果将在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网上公布。

9.本届省展不收费、不退稿,组织者将尽力保证参展作品的完整、净洁,因投递、运输等原因造成的丢失、污损,主办方不负赔偿责任。

10.欢迎团体会员集体送稿。

11.特别提示:评选后入围作者有义务在时限期内,按要求向主办方提交入选作品的电子文件。不能如期提供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12.所有来稿在评选前不做公开展示,并为作者保密。因此,建议投稿者在作品完成即可投稿,不必等到截稿日期临近。

13.为避免重复投稿造成的数据混乱,作者切勿重复投稿。

14.凡选送作品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均视为违规,将取消参评资格。

15.主办方对本届省展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寄送作品地址

1.投稿邮箱:hebpa66@163.com    邮件主题:25届省展

2.集体送稿请以U盘方式邮寄,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庄路66号 319室

 

投稿咨询:郭勇

电话:0311-87837268  18531123699(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