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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改革开放40年辽宁摄影艺术精品回顾展 暨“第十八届辽宁省摄影艺术展”征稿

来源:辽宁省摄影家协会 责编:张双双 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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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影像作品回顾40年来中国社会发生的深刻变革,歌颂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引领广大摄影家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扎生活沃土,服务基层群众,努力创作出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为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8年10月,由辽宁省文联主办,辽宁省摄影家协会承办的庆祝改革开放40年辽宁摄影艺术精品回顾展暨“第十八届辽宁省摄影艺术展”将在辽宁省美术馆隆重举行。 现诚挚邀请全省各地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投送作品参加。

此次展览分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庆祝改革开放40年辽宁摄影艺术精品回顾展,另一部分为第十八届辽宁省摄影艺术展。

庆祝改革开放40年辽宁摄影艺术精品回顾展

征稿要求:

1、征稿内容:1978年以来我省摄影家在国内外大型摄影艺术展览、比赛中的获奖作品,东北三省摄影艺术展、辽宁摄影金像奖、辽宁省摄影艺术展等获奖作品。

2、稿件要求:只收电子稿件,要注明标题、获奖展览名称及奖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文件格式JPEG,文件大小5MB以上或文件格式TIFF,文件大小30MB以上。

3、投稿信箱:

liaoningshexie@sina.com

4、主办单位从来稿的作品中精选120幅(组)展出并颁发荣誉证书。

5、主办单位有权在与本展览的相关事项中,以出版画册、展览、放映、网络展示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截稿时间:2018年7月31日


《第十八届辽宁省摄影艺术展》

参赛细则:

1、本展览旨在综合体现辽宁摄影界近二年来在摄影艺术上所取得的成就,展示全省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在各领域摄影实践中的探索和成果,以此促进我省摄影事业的交流和发展。

2.、本展览不接收在中国摄影家协会和辽宁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摄影艺术展览中获奖和入选的作品。

3、参赛作品的题材、体裁、风格、流派不限。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每人可参加其中一类或多类,同一作品不得选送不同类别,来稿请注明作品类别。

4、本展览共设艺术、纪实、创意三大类,展出作品200幅。凡在本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由辽宁省摄影家协会颁发的证书和画册一本,优秀作品将参照往届展览给予适当奖励。

5、本展览允许参赛者对参赛作品进行各种形式的修改和调整(纪实类作品除外),但参赛者应保证其参赛作品的素材和创意是本人所为。

6、投稿作品要求:只收纸质照片,单幅作品8*10英寸;组照10英寸;组照4--10幅(组照请作者自行连接在一起),所有作品不得装裱,包括以添加图像边框等形式进行变相装裱。

7、作品经评审入选后将调底片或电子文件,电子文件需30M以上,统一制作。

8、请在投稿作品背面用正楷写明作品序号、标题和作者姓名、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9、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所有参赛作品的原始图像必须是由照相机拍摄的胶片或数码影像,严禁使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投稿作品以纸质平面照片的形式体现。原始图像的任何变更需属参赛本人之旨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11、主办单位有权在与本展览的相关事项中,以出版画册、展览、放映、网络展示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12、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回,对由于邮寄途中及其他意外所造成的稿件损坏或者丢失不负赔偿责任。

13、本展览作品将在辽宁省摄影家协会的辽宁摄影网及协会微信公众号公布结果。

14、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5、凡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评选委员会有权不予评选。

16、辽宁省摄影家协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次展览具有最终解释权。

截 稿 日 期:2018年7月31日

                  (以收件日期为准)

展 览 日 期:2018年10月中旬


投稿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74号

辽宁省摄影家协会

邮     编:110003

 联系电话:024-22874704   024-22830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