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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遗址寻踪 最美圆明”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作者:圆明园管理处摄影大展办公室 责编:未知 20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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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文化遗产的大众化以及文化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圆明园遗址保护逐步深入公众视野,走进圆明园百余处遗址成为旅游者接触和了解历史文化的重要途径。为展示圆明园遗址保护成果,让沉寂的文物重新“活”起来,拉近遗址考古与公众的距离,特举办“遗址寻踪 最美圆明”摄影大展。通过摄影爱好者多元的视角呈现圆明园百余处的遗址风貌,传播遗址所承载的历史厚重感和圆明园遗址公园独特的魅力。

一、活动时间

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12月20日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协办单位:搜酷摄影家协会    海淀网

承办单位:北京海韵神州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三、媒体及网络支持

北京青年报、海淀网、海淀报、海淀有线电视台、腾讯网、搜酷网、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北京摄影家协会网、出城网、北方旅游网、摄苑网、京内网、搜酷摄影家协会网等。

四、征稿主题

以“圆明园遗址景观”为主题,作品既要呈现遗址风貌,又要体现历史古韵,可从多视角展现圆明园遗址保护的成果与特色、公众考古、园林生态环境、历史遗迹等,纪实拍摄季节更迭、圆明园遗址的自然风光,展现圆明园遗址独特的魅力。

五、参展要求

1、参展作品体现圆明园元素的原创作品,拍摄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均可)。

2、作品的内容要求真实,不接收电脑创意的作品。(参展作品仅可作适当的色彩调整,不得作多次曝光、合成、添加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参展作品未曾参评其他摄影展或展览,如发现抄袭、盗用等情况将被取消资格。

3、参展作品采用JPG格式数码作品,上传照片均为原图,作品大小在3M以上,通过电子邮箱投稿。请使用“作者姓名+作品标题”作为图像文件名。每位参展选手限定投稿数量,单幅不超过10张,组照4幅,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请详细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4、参展者保证其参展作品由本人原创,且保证参展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相关内容。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展者本人承担。

5、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恕不退稿,不设重复入选,稿酬按入选情况发放。

6、参展者认知所有投稿作品将可能被主办方放置互联网展示、刊载于报纸、期刊及园内展示等相关活动中。

7、主办单位对参展入选作品拥有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同意主办方将参展作品用于公益宣传和形象宣传推广以及其它非盈利性的展览、出版画册、出版书籍等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8、凡参展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规定。

9、本次展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六、稿酬设置

本届摄影大展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参展作品评出以下类目:

①相机组:    共111名入选者:等价稿酬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100元不等,及入选证书(具体参见圆明园公众号关于该展的征稿启事)

②手机组:    优胜20名:等价稿酬各100元及入选证书

③网络人气组:最佳网络人气组30名:等价稿酬各100元及入选证书

凡在本届摄影大展入选的作品,均将颁发荣誉证书和等价稿酬,以上入选者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七、网络评选

根据活动安排,我们将把入围参展作品推送至圆明园官方微信上展示,并进行网络投票。本次投票方法是:选择你最欣赏的30张优秀作品。我们将根据最终投票结果,给予票数最高的30张作品“最佳网络人气组”。同时,随机抽取80名幸运观众获得“网络优秀评委”称号,颁发证书及小礼品一份。

活动投票时间:2017年12月

八、截稿日期

2017年12月20日止

九、投稿邮箱及展示

网络投稿邮箱:2830676951@qq.com或QQ:2830676951

圆明园官方微信:投稿参展作品将在圆明园公众号上进行推送及展示,请您扫一扫圆明园官方二维号,关注更多详情!

十、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西路28号  圆明园管理处摄影大展办公室   邮编:100084

联系电话:010-62551853    手机:15311506563(周一至周五8:00-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明军

                                                圆明园摄影大展办公室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