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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申报程序 确保有效申报 | 第十四届中国摄影金像奖问与答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责编:张双双 2022-06-09

经中国文联同意,备受关注的第十四届中国摄影金像奖已经启动申报工作。根据往届金像奖申报、评选过程中发现问题梳理经验,金像奖组委会办公室就本届申报启事相关要求向大家进行解读说明,以便参评者准确理解与申报。

问:第十四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的奖项设置有无变化?

答:根据中央和中国文联的要求,第十四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的奖项设置和数额与上届相同,不作改变,即三个子项总额不超过20名,其中纪实摄影类总额不超过9名,艺术摄影类总额不超过8名,商业摄影类总额不超过3名。

问:如何理解“参评纪实摄影类须提交摄影作品50幅,其中至少包含一组专题作品(20-30幅)”的规定?

答:一些摄影人对如何选送50幅纪实类作品不甚理解,担心选送作品不符合要求。为此,组委会办公室梳理了一下这条规定的几个层次,一是参评纪实类需要提交的摄影作品总数为50幅;二是50幅作品中必须有一组专题作品,且该组作品必须满足20-30幅的要求;三是扣除该组作品所占幅数,剩余的作品幅数,参评者可以选择单幅或组照作品(1组或多组)。

问:如何理解“在提供参评作品时,纪实类参评者应同时提供参评作品相对应的原始文件”这条规定?

答:这是继续沿用上届的要求,以避免在某种程度上造成参评者没有认真仔细核对作品,最终发生申报作品违反启事规定,与金像奖失之交臂的遗憾结果。提前要求提供原始文件,也是一种强调,希望参评者提高意识。

根据以往经验,有的参评者提出:“由于年代久远,底片遗失,用当时底片冲印的照片扫描而成的电子数据可否作为原始文件?且这些照片均在当年的杂志等刊物上发表过。”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以上两个条件都不能作为照片未做修改的佐证。纪实摄影类参评者在选送作品时,务必确保作品相应的底片或原始电子数据完好保存。如果实在找不到原片,建议更换其他照片。

大家都知道,因为参评者对PS(特指后期制作)规范的认识问题,导致被取消相应资格的情况。所以,我们特别强调,所有报送纪实摄影类的参评者,一定要核实原始数据文件,一旦发生增加或删减画面内容的情况,即违反了申报启事的相关要求,将取消入选资格。

问:本届“艺术摄影类”申报要求中,删除了“参评此类的作品,如未对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改的,应在该幅作品的标题后标注‘直接呈现’字样”的规定,如何理解这一变化?

答:一直以来,这个问题的关注度很高,在金像奖的评选实践中,也做过一些探索。考虑到艺术摄影的丰富性及表现手段的独特性,本身就对参评者的创作题材、形式、风格和技法不作限制,为避免在评选过程中,因作品的创作表现形式的不同,使评委在评价作品时可能产生的倾向性,故本届就不再作此要求。

问:“商业摄影类”的参评条件有无变化?

答:我们希望通过更详细的界定,让参评者有更清晰的认识,方便作品选送。所谓商业摄影,既要评判作品的艺术价值,也要考量作品的市场认可度,所以本届延续上届要求,突出强调商业摄影市场价值的特点,仍旧要求“至少须有10幅作品经过实际商业使用”。

问:如何理解申报作品规格?

答:金像奖对申报作品的规格有明确的要求,分为长方形照片和正方形照片。由于作品尺寸的选择是参评者依据各种因素综合考虑而成,不可能与矩形的尺寸规定严丝合缝,原则上一致即为合规。同时为了个性表达,参评者也可能选择更加特别的呈现方式。因此,作品规格要求除了常规的矩形外,还作出了非常规比例照片的面积规定,目的是既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又给予参评者一定的表现空间。

再次提示,要按照申报启事规定制作作品,且不得装裱、不得粘连,否则将不予受理。

问:如何理解“参评者须提供一篇2000—3000字的文稿”这一规定?

答:这个要求实际上体现的是明确量化标准。量化准确有利于参评者明确要求,也便于评委把握评选尺度,减少歧义或异议发生。提醒参评者,提供的文稿不可少于2000字,也不能多于3000字。

问:申报启事的“参评条件”中,“品行条件”这一项有什么涵义?

答:中国摄影金像奖评的不仅仅是作品,更重要的是人,获奖者应当是在摄影创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德艺双馨摄影家。《申报启事》中将“品行条件”单列为“参评条件”之一,主要是要求参评者在认真准备作品和其他材料的同时,也要把自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影像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和对时代、社会、人民所作的贡献,所取得的业绩体现出来。譬如,参评者应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应当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序良俗,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应当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在摄影创作上,应当创作传播具有正能量且符合中国人审美情趣的作品,不拍摄、不传播损害国家形象、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图片,不拍摄、不传播低俗庸俗媚俗的图片。对于存在违法违纪、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言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问:申报启事中“特别说明”一项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答:中国摄影金像奖是经中央批准,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共同主办的摄影领域全国性最高个人成就奖。我们在每届评选工作结束后,都会对拟获奖人选的作品等参评材料进行公示。

根据往届评选及公示阶段出现的情况,我们发现总有一些参评者本来有可能入选,但最终却与获奖失之交臂。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纪实摄影类拟获奖人选的全部作品,必须调取原始文件用作鉴定,但参评者却无法提交,因此从上届起就要求申报时即须提供原始文件;二是对于艺术、商业摄影类的申报作品,参评者必须拥有独立、完整和无争议的著作权;三是其他相关事宜,如拟获奖人选填写的登记表等材料存在欠缺或漏项等。因此,“特别提示”是希望大家认真阅读申报启事,避免遗憾事情发生。

问:本届金像奖申报流程具体有哪些重大变化?

答:与往届不同,本届金像奖申报工作启用网上申报和实物报送相结合的方式,此举作为金像奖信息化工作的创新,一方面可以减少往届人工转录信息的错误率,一方面可以建立起金像奖参评者档案数据库。该系统同时与中国摄协图片库相链相通,可为金像奖参评者提供作品入库,推荐给媒体、机构或平台使用的条件和机会。

参评者须登录“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系统”,按步骤和要求填写并提交所有申报信息和材料。经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参评者自行下载打印《第十四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表》及承诺书并亲笔签名,经有关部门或单位推荐,再将申报材料实物报送至中国摄协,具体操作方法可详见“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这里需要提醒参评者的是,网上填报提交的所有申报信息和材料必须与实物报送的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另外,参评者务必严格按照申报时限要求及时登录系统进行申报,为审核申报材料、下载打印申报表、联系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制作输出参评作品、报送申报材料实物等程序预留出充足时间,避免错失参评机会。

问:金像奖申报的推荐途径有哪些?

答:金像奖申报不接受个人报送,参评者必须经有关部门或单位推荐。推荐部门或单位还需要在参评者的申报表上提出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否则申报材料无效。

在受理申报材料过程中发现,有个别参评者的推荐途径不符合要求,比较集中的问题是推荐单位为地市级(含)以下摄影家协会或摄影组织,而申报启事中明确规定中国摄协各团体会员单位和全国性摄影社会组织才有推荐资格。

最后,愿摄影家们积极申报,摘取殊荣。

咨询电话:010-65259608、010-65135985

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办公室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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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启事

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系统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