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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中国文联2018年度青年文艺创作扶持计划项目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责编:顿河哥萨克 2018-02-23

青年文艺创作扶持计划面向基层和创作一线的广大青年文艺工作者,探索搭建包括新文艺组织和群体中的青年文艺创作人才在内的广大青年文艺工作者成长发展平台,支持文艺创新,支持原创为主,精准立项、精准扶持。

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教育培训部2016年和2017年申报成功的项目《城记——青年纪实摄影师联展》《应许之地:中国资源型城市现状调查》已先后实施。现征集2018年摄影创作扶持项目。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结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立足当代中国现实,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造,集中创作推出一批热情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优秀文艺作品。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由中国文联党组领导和各全国文艺家协会、文联机关有关职能部门、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主要负责人组成青年文艺创作扶持计划领导小组;

2、专家库:中国文联专门成立文艺创作扶持项目评审指导委员会,由中国文联各艺术门类的艺术家、专家组成。各全国文艺家协会成立相应艺术门类的艺术指导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筛选、评审、指导、评估、验收等。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创人员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且在本艺术领域具有一定造诣,具有较强创作能力;

2、主要扶持中小型创作项目,资金数额较大的项目须已落实部分资金;

3、根据有关经费使用规定,项目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

4、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已获得其他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在申报之列,重复申报视为无效;

5、申报项目采取系统内回避制度,文联协会在职人员不得作为申报项目受资助主体, 不得从中领取报酬和报销额外费用;

6、各团体会员需面向本区域或本行业范围内公开征集,尽量向体制外青年文艺工作者倾斜。

四、申报材料

1、《中国文联2018年度青年文艺创作扶持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须根据项目创作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并对费用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作出充分说明);

2、项目主创人员资质证明材料(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展览、演出活动的,须提供获奖、参展、参演证书清单及复印件);

3、申报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党委宣传部门或文化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4、申报摄影创作项目的,须提供项目主创人员主要作品的照片(5—8幅)和申报项目的构思。

五、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按要求填写《中国文联2018年度青年文艺创作扶持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2、项目申报还需纸质材料及U盘或光盘(一式两份)。文字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亲笔签名。申报材料中的照片,尺幅应为8—10寸,夹在文件材料内,不要装订在一起。申报材料中的照片和音视频文件,须将电子版存储在U盘或光盘里一并邮寄。

项目申请人须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合法,不违反任何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每个项目只能向一家推荐单位报送,不要交叉重复报送项目。项目申报材料不退还,需自行备份底稿。

六、申报时间:

本计划按年度申报,2018年2月26日截止(以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

七、申报方式:

1、《中国文联2018年度青年文艺创作扶持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请点击下载。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邮箱:1075066147@qq.com

2018青年文艺创作扶持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docx

2、纸质申报材料及U盘或光盘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家协会512 刘老师,电话13521239612邮编:100007。注明:青年文艺创作扶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