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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摄影稿酬协议在京签署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责编:中摄权协 2017-08-25

8月23日,2017第24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开幕当天,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人民教育出版社《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签约仪式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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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加仪式的领导、嘉宾和众多媒体的共同见证下,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黄强代表协议双方郑重签订了《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郭玉明摄影

根据协议约定,人民教育出版社将支付2012年至2017年间该社出版的教科书中使用的部分摄影作品的稿酬,由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向摄影家转付分配。这是双方在2011年8月首次签署收转协议后的再次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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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签约的领导和嘉宾合影 邢光明摄影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版权局专职副局长周慧琳,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教材局局长郑富芝,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前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党组成员宋明昌,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副局长李玉光,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冯云生等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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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前光向人民教育出版社赠送了“传播文明,尊重版权”纪念牌匾。 郭玉明摄影

周慧琳在仪式上讲话。他说,今天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人民教育出版社签订协议,是对《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的有效落实,体现了法定许可和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结合的优势,是著作权人和教科书出版单位的双赢,也为教科书法定许可制度的实践提供了成功的范例。他同时指出,教科书出版单位作为使用者必须提高认识,力戒拖延推诿,依法履行相关法定义务,自觉把合法使用落实到行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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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版权局专职副局长周慧琳在仪式上讲话 邢光明摄影

郑富芝在讲话中高度评价此次签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塑造保护知识产权的业态环境的具体体现。他指出,教科书承担着守法、诚信、教育的重任,教科书出版单位也应站在遵法守法的前沿,要像人民教育出版社一样主动履行义务,不仅要保证教科书内容质量和印装质量达到较高水准,同时也要成为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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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教材局局长郑富芝在仪式上讲话 邢光明摄影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代表宋明昌和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黄强也分别在仪式上发言,一致表达了尊重知识、保护版权的态度和继续加强合作的愿望。黄强还特别感谢广大摄影家创作的大量优秀作品,使得教科书可以图文并茂,并感谢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促进摄影创作和传播中所做的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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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代表宋明昌讲话 邢光明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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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黄强讲话 郭玉明摄影

在参加仪式的领导、嘉宾和众多媒体的共同见证下,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黄强代表协议双方郑重签订了《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

在签约仪式上,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前光向人民教育出版社赠送了“传播文明,尊重版权”纪念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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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活动的各界来宾对签约仪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称赞 田洪江摄

《著作权法》、《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等法律法规,是教科书出版机构通过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向摄影者支付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稿酬的依据;作为我国唯一的摄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承担着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的法定职能。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对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对部分出版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后发现,尽管相关法规颁布已有十多年,但大多数出版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缺少足够的认识。而对于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的维权工作,有的直接闭门谢客,有的长期推诿拖延,有的拒绝法定义务,有的钻营法律漏洞。面对重重困难,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磨破嘴,跑断腿”,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坚持不懈持续推动着出版单位提升法律意识,依法向摄影家付酬。可以说,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为赢得摄影家应有的尊严与权力,工作人员付出了大量的辛勤与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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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用的教科书 田洪江摄 

在中国摄影家协会权保部的鼎力支持下,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还不断创新为摄影家服务的手段。他们设立了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版税网络公告查询平台,与中国工商银行联合开发了“摄影家银行卡”,以便把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版税直接分配给摄影家,给摄影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为推动依法治国战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启动了对著作权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必将促进著作权保护整体情况的改善。与此同时,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未来几个月将会组织专业队伍,组织更多人员,面向大量的尚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出版单位展开工作,重点突破,力争在现有收获的基础上再创新辉煌。

中直机关工委党建部副部长杨雅芳,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中国文联权保部主任暴淑艳、副主任鲍次立,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成员、秘书长高琴,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春迟,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主席王郑生、于云天、陈小波,摄影家代表于文国、马志霞、刘英毅、乔天富、朱秀英、吕静波、宋靖、范小强等出席了签约仪式。人民教育出版社总编辑韦志榕出席并主持签约仪式。出席签约仪式的还有其他有关单位领导、中国摄影家协会各部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等。

签约仪式在规模宏大的第24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成功举办 徐申摄影

第24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现场  冬宝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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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是有权利的

摄影是有价值的


人民教育出版社将支付2012年以来出版的教科书中使用的部分摄影作品的稿酬,由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向摄影家转付分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版权局专职副局长周慧琳指出教科书出版单位作为使用者必须提高认识,力戒拖延推诿,依法履行相关法定义务,自觉把合法使用落实到行动中去。


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教材局局长郑富芝表示,教科书承担着守法、诚信教育的重任,教科书出版单位也应站在遵法守法的前沿,要像人民教育出版社一样主动履行义务,成为遵守《著作权法》的模范


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黄强感谢摄影家们为教材“图文并茂”所做出的贡献,感谢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摄影维权和促进传播中所做出的贡献。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主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党组成员宋明昌表示,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是国家指定的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收转机构,协会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不断开拓、继续加强与有关出版机构的合作,同时也希望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摄影家创作性的劳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主任陈宏兵表示,本次签约不仅是中国文学艺术界的盛事、也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大事,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意义。